最新公告:    2022年度工作报告  2023-02-15



咸阳市志愿者联合会志愿服务服务类别、组织命名、及标识使用规范要求

[   文章来源:咸阳市志愿者联合会    文章作者:咸阳市志愿者联合会    发表时间:2016-08-24    访问次数:4494]


一、服务类别

法律服务、节水节电、礼仪接待、摄影摄像、绿化环保、心理咨询、电器维修、禁毒防艾、旅游服务、语言翻译、德师教育、消防宣传、科技宣传、邻里帮助、网络文明、抢险救灾、自护维权、节庆赛事、敬老爱老、家教助学、医疗卫生、文化建设、扶贫助困、文明交通、文明创建、关爱儿童、法律咨询、文化艺术、信息宣传、网络维护、行政支持、活动策划、外语翻译、理论宣讲、其他等35个服务类型。

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(2015版)》指出,重点开展关爱空巢老人、留守儿童、困难职工、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,开展党员志愿服务,开展文明旅游、文明交通、文明上网等志愿服务活动。

二、组织命名

县市区志愿服务一级管理组织机构统一命名为“***县(市、区)志愿者协会”街道办、乡镇、社区命名应为“***县(市、区)***(街道办、乡镇、社区)志愿服务站”,其辖区内的机关单位、企业等可命名为“***县(市、区)***(街道办、乡镇、社区)志愿服务”。

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、企事业单位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命名为“咸阳市***志愿者协会”、“咸阳市***团队”等(需依法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,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),或“咸阳市***志愿服务队”。

其中,各有关部门、各行业系统可根据自身情况,志愿服务组织可命名为“咸阳市***(单位名称)党员(巾帼、青年、学雷锋、医疗等)志愿服务队”;各文明单位志愿服务组织命名为“咸阳市***(单位名称)学雷锋志愿服务队”。

三、标识使用

志愿服务标识统一为“中国志愿服务标识”,如下:



打印】 【关闭

备案:陕ICP备16009938号
版权所有 Power by 咸阳市小桔灯公益服务中心